不管你(妳)的肉體長什麼樣,是肥是瘦,是老是皺,在這園地都歡迎你(妳)脫光光,甚至愛脫不脫都好,都可以到這裡來走走來坐坐,這是天體。

要挑肉體的,要感覺契合的,要刺激娛樂的...,這是另一種活動,或許被稱作是一種聯誼(或其他...),但不是天體。

兩者沒有對錯(不違反意願,安全、衛生做好),然而目的、氣氛、觀念、相處、話題、眼神、肢體...大不相同。

接下來的問題:

兩種活動能不能並存? 我認為本質上同一場合這兩種活動不能並存。

兩種活動能不能轉換? 我認為可以轉換,大家講好就好。
(也就是說橋不攏,場地也不允許的話,就不要轉換,也無法轉換,因為一定有人會不開心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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